分享您的音樂、相片、影片等媒體
您可以透過支援「UPnP」或「DLNA」的手機、電視或電子遊戲機來瀏覽、搜尋、播放電腦上的媒體。只需設定「媒體分享」便能讓上述裝置存取您用於存放音樂、圖片與影片的特定資料夾。
您需安裝《Rygel》軟體套件才會看見「媒體分享」。
開啟「概覽」並輸入「分享」。
點一下「分享」以開啟該面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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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若「分享」面板上方標題列中,右側的開關為關閉狀態,點一下來將開關設為開啟。
倘若「電腦名稱」下方的文字框能進行編輯,您便能在此更改您的電腦名稱。該名稱會顯示於網路,供他人辨識您的裝置。
選擇「媒體分享」。
將「媒體分享」開關設為開啟。
預設情況下,系統會自動分享「音樂」、「影片」與「圖片」資料夾。要將任一資料夾移除,只需點一下資料夾名稱旁的「×」即可。
要加入其他資料夾,可以點一下「+」以開啟檔案選擇對話框。前往您要加入的資料夾並按下「開啟」按鈕。
點一下「×」關閉視窗後,您便能透過其他裝置來瀏覽您所選擇的資料夾,並能播放資料夾中的媒體。
網路
「網路」區域會顯示您已連接的網路列表。透過網路名稱旁的開關可以選擇要在哪些網路分享媒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