隱藏檔案
您可以自行斟酌是否要在檔案管理器中顯示與隱藏檔案。檔案一旦隱藏便不會在檔案管理器中顯示,但它依然在原本的位置。
要隱藏檔案只需透過重新命名,在檔名開頭加上「.」字元即可。例如您要將名為「example.txt」的檔案隱藏,請將其重新命名為「.example.txt」。
您可以透過相同方式將資料夾隱藏。在資料夾名稱開頭加上「.」字元即可。
取消隱藏檔案
要取消隱藏檔案,前往資料夾並按下視窗標題列右側的主選單按鈕,選擇「顯示隱藏檔」。接著找到目標檔案將其重新命名,移除檔名開頭的「.」字元即可。例如您要將名為「.example.txt」的檔案取消隱藏,請將其重新命名為「example.txt」。
重新命名完之後再將其他檔案隱藏起來。您可以按下視窗標題列右側的主選單按鈕並選擇「顯示隱藏檔」,或按Ctrl+H。
預設情況下,每次關閉並重新開啟檔案管理器都需要再次執行「顯示隱藏檔」操作。要更改這項設定讓檔案管理器永遠顯示隱藏檔,參閱全域的檢視偏好設定。
大部分隱藏檔的檔名開頭為「.」字元,但還有一種隱藏檔的檔名結尾為「~」字元;這種檔案為備份檔。參閱檔名結尾有「~」字元的檔案是什麼?以了解更多資訊。